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0491民初33966号 原告:北京普罗之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东鸿,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海天,北京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法定代表人:朱重烈,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杨励,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婧,该公司员工。 被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巍,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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