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判侵犯著作权罪仍不知悔改,贩卖含盗版音乐“车载U盘”终致“二进宫”
- 发布时间:2025-04-02 14:09:00
- 知产类型: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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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文编 | 程浩“无损音质,网红神曲”“经典老歌,随用随听”“车载U盘,私人定制”,上千首热门歌曲量大管饱,均价只要十几元,你心不心动?那你是否了解,这些音乐资源并未经过版权方授权,卖家的“音乐搬运”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而案件中的主犯黄某甲,竟是再次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老油条”,这一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基本案情2022年9月,苏州某网络公司负责人在多个网络销售平台中,发现有店铺销售的车载U盘内置音乐是其公司获得独占性授权的歌曲,严重侵害了其公司的合法权益,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原来,自2020年起,黄某甲、黄某乙、袁某、任某等人签订合作协议,先后开设“星某U盘音像店”“聆某音乐坊”“骄某音像”等网络店铺,通过下载资源、分类整理、批量拷贝、线上出售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操作,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苏州某网络公司许可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大量音乐U盘。在违规合作中,黄某甲占股70%,因其之前倒卖盗版光碟“有经验”,便负责网罗各类歌曲,采购空白U盘,督促资源拷贝等主要管理工作。黄某乙占股20%,负责网络销售店铺的运营,将含有音乐歌曲的U盘上传到店铺进行销售。袁某占股10%,负责找音源曲目并进行编排,制作成母盘模板,拷贝好U盘后就交给任某去发货。流水线式的作业,让黄某甲等人收益颇多,仅案发时就查获各类音乐...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