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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特辑 | 2024年安徽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五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

  • 发布时间:2025-04-24 16:42:00
  • 知产类型: 商标 专利
  • 来源 | 安徽高院案例一汪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简介】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间,汪某某在某汽车公司担任智能车技术中心开关及附件研发科设计师,具有出入智能车技术中心的权限,双方签署了包含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及离职保密承诺书。2021年3月23日,汪某某收到某新能源汽车公司的《录用通知书》,拟被任命为该公司电子电器部电器部件主管师,从事电器研发工作。2021年4月4日晚17时许,汪某某违反某汽车公司的保密规定,将智能车技术中心一组、二组组长的电脑硬盘拆卸后带回宿舍,并将电脑硬盘中某型号汽车开关系统的“中控台开关总成”和“一键启动按钮”技术资料上传至自己的百度网盘。经鉴定,上述两份技术资料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该技术资料对于某汽车公司而言具有商业价值,属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经过评估,上述两份技术信息的合理许可使用费为114万元。【裁判内容】法院认为,汪某某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以盗窃的不正当手段获取该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典型意义】技术信息作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凝聚着经营者的智慧,关系企业的竞争和发展,应予严格保护。本案通过刑罚手段,对汪某某犯罪行为进行制裁,体现了对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创新成果的强保护,有效制止不法行为对企业造成损失。案例二某龙公司与某股份公司、某都...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