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07民初9000号 原告:杨某。 被告:某公司。 原告杨某与被告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24日立案。原告杨某经通知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杨某撤诉处理。 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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