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01民初18854号 原告: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AKANMEHMETERDAMAR,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旭龙东方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5号1-4幢,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棠花胡同43号。 法定代表人:刘旭。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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