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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服装设计”

  • 发布时间:2025-04-08 20:30:00
  • 知产类型: 著作权 商标
  • 来源 | “上海高院”公众号作者 | 姜广瑞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研究室)副庭长、一级法官;庄雨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三级法官助理随着服装设计产业蓬勃发展,相关创新主体对服装成衣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也愈发旺盛。实践中,权利人一般通过主张服装设计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寻求著作权法保护,或通过主张被告抄袭其告服装设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而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本期分享的就是这样一起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人民法院在权利保护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找平衡,从而更好地保护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本案入选上海法院精品案例。上海某商贸公司诉深圳某时尚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裁判要旨1.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服装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中,应在权利保护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找平衡,做到分类施策、比例协调;2. 对于具有独创性和艺术美感的服装设计,可将其作为“美术作品”从而通过著作权给予充分、严格的保护;对于不具有独创性,实用功能和艺术美感无法区分的服装设计,应避免通过“赋权”的方式将时装设计领域的公用元素纳入私权利保护范围,从而损害其他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3.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服装设计时,应着重审查权利服装设计是否具有一定影响、是否足以引人误认为是权利人服装设计或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等。在被诉行为不构成反不正当竞... 查看全文 >